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直播电商平台如春笋般涌现出来,众多行业纷纷入局电商直播。经过2020年一场新冠疫情的推动,电商直播市场规模增长迅猛,2021年预计进入2万亿市场。
当前,网络直播电商市场初具规模,直播场景越来越丰富,如农产品带货直播、产业带货直播、非遗直播、文化旅游导览直播等。直播带货的热门销售品类中主要集中于美妆、服饰、零食等,这些品类都以女性消费群体为主,直接推动了直播带货的发展。
三大直播平台淘抖快占了直播电商市场的大半蛋糕,剩下的均由其他深耕细分垂直领域的直播平台争抢,电商直播平台竞争激烈,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电商直播问题,如产品商品质量和服务引起的售后问题、直播造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对此,在4月6日,广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印发《网络电商直播常见法律纠纷处理指引》(下称《直播纠纷处理指引》)”的通知。该通知为以上直播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制度与规定,保障直播电商这一行业得以健康发展。下面我们就来简单看看该通知的内容吧。
针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不合格这个问题,《直播纠纷处理指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了网络电商直播中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或购买的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针对直播中的虚假广告这个问题,《直播纠纷处理指引》规定直播中如电商主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相关方面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消费者欺骗或误导,由此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且消费者因为这种错误的认识而作出了购买商品的决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作为商家和主播赔偿;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网络直播平台和电商平台均有可能与广告发布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这个问题,《直播纠纷处理指引》规定电商直播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绘画作品以及摄影作品等,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播及直播平台可能承担侵权责任。而直播中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商家和主播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除了上述三个直播问题的处理指引之外,在《直播纠纷处理指引》还有其他的13种网络直播的纠纷处理指引。另外《直播纷处理指引》还构建“主播黑名单”制度,主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避免因违规、违法而导致限制直播或永久封禁。
总而言之,国家对于发展过猛的直播电商开始实行严监管,在此背景下,乱象频发的直播行业将会得到整治,未来,直播电商也会持续健康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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