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不仅仅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出行方式,也几乎改变了所有学生群体的学习方式。去年,线上教育、远程教育成为了学生们吸收知识的主要途径,随着我国的疫情情况稳步好转,传统课堂教学方式逐渐回归正轨,虽然远程学习已经慢慢回到到了它“辅助”的地位,但这种学习方式逐渐让人们熟知与接受。
7月24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意见”)。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见》主要从资质审核、培训内容、融资方式、收费管理、培训时间,教师资质,广告内容等方面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资质审核: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
2)培训内容: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这里的学科类培训,是指代“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语文,英语等和课内开课内容相近的培训内容”。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3)融资方式: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4)收费管理: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5)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6)教师资质: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7)广告内容: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等。
随着“双减”政策落地,K12教育机构转型正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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