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是中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在1月14日国新办举行2021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跨境电商发挥在线营销、在线交易、无接触交付等特点优势,积极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进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98万亿元,增长1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增长24.5%。
2021年,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中国外贸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亮点。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商务部会同各地方、各部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坚决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其中包括跨境电商在内的新业态充分释放出潜力,实现快速增长。据了解,2021年国家出台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指导意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外贸综合企业超过了1500家,海外仓超过2000个,建成了保税维修项目130个,同时离岸贸易也是发展迅速。
海关在大力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方面积极作为,据李魁文介绍,2021年海关部门持续优化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改革措施,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开始适用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过去的一年,B2B出口试点全面铺开,“中欧班列”“集拼转口”等新模式融合发展。“为助力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2021年下半年,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全国海关正式复制推广,配套政策不断完善。与此同时,‘上合示范区—明斯克’‘义新欧’‘苏新欧’、合肥至德国汉堡、威廉港等跨境电商专列先后开通并常态化开行,实现了‘中欧班列’与跨境电商模式融合。”李魁文表示。
日前,商务部副部长任鸿斌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着眼2022年的现实困难挑战,针对企业诉求,汲取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了一揽子应对举措。切实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有利于稳增长的政策早落地、早见效,争取时间早落实。要以政策稳带动外贸主体稳、市场预期稳,前瞻性做好跨周期调节,促进外贸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提出了进一步鼓励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的政策,包括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或地区;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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