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农村教育、人才培训、养老等作出规划。其中提到,要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立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具体指标上,《通知》明确,到2025年,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从60.4%提高到62%,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从54%提高到60%,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从9.5%提高到11.5%。
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教育方面,《通知》要求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每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把耕读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
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支持县城职业中学等学校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
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改善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资源应用。
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人才培训方面,《通知》要求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立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农民终身学习。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作用,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推进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
《通知》要求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实施农民企业家、农村创业人才培育工程。深化农业职业教育改革,扩大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招收农民学员规模。健全完善农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定向培养一批农村高层次人才。
每个县至少建有1所县级供养服务机构
养老方面,《通知》要求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推动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大居家养老支持力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外,《通知》要求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提升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拓展乡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完善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就餐就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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