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12日讯(记者张倩)近日,记者从烟台教育局召开的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已出台。《实施意见》对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做出全面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实施意见》共分九部分32条,涉及七个方面的教育改革,包括创新教育治理体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课程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校长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改革、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具体包括26个项目。
《实施意见》指出,在创新教育治理体系方面,要加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探索建立校务委员会,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作用;完善教育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培育和发展教育中介组织,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办学水平、校长办学业绩、学生体质和课业负担等进行评价。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强化实验课教学。创建山东省校园足球试点城市;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学校出场地、卫生部门出人员,联合建设学校卫生室;落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县市区示范性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利用社会资源挂牌成立一批市、县、校级综合实践基地群,在中小学试点开展“快乐创新活动日”活动,推进“社会大课堂”常态化运行。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公办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实行“公建民营”“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出台相应意见,提供政策支持,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吸引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探索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民办教育行政执法和督导检查制度,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推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要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机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应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推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比重。
推进校长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全省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取消中小学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建立校长选聘和遴选机制,建立校长职级工资制度,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扩大学校的评价权、分配权、管理权。二是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建立信息化教育新模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高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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